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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人民日报》评论员:让劳动者敢于和乐于创业

发布时间:2008-10-30 12:26:59  来自:转载  浏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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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人民日报>评论员:让劳动者敢于和乐于创业

2008年10月30日   来源:人民日报   
 
    创业推进就业,就业关系民生。党的十七大提出,“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,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。”为了有效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开展,近日,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的《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》。《意见》指出,劳动者通过创业,在实现自身就业的同时,吸纳带动更多劳动者就业,对缓解就业压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。坚持政府促进、社会支持、市场导向、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,力争用三到五年的时间,实现劳动者创业人数和通过创业带动就业的人数大幅增加,基本形成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制度和政策,使更多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成功实现创业。

    以创业带动就业,完善扶持政策、改善创业环境是关键。近年来,各地区、各有关部门积极探索,大胆实践,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,取得了一些成绩,但劳动者创业办事难、新办企业融资难、中小企业生存难等问题仍然是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。“改进服务、减免税费、获得融资”是当前创业者的殷切期盼,相关政府部门要放宽市场准入,加快清理和消除阻碍创业的各种行业性、地区性、经营性壁垒。要改善行政管理,严格规范收费行为,简化审批、办证手续。同时,要强化政策扶持,全面落实鼓励创业的税收优惠、小额贷款、资金补贴、场地安排等政策,并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方式创新,支持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。

    以创业带动就业,强化创业培训、提高创业能力是基础。创业者的能力高低关系着创业成败。要动员、组织各种社会资源,加大创业培训力度,健全创业培训体系,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人全部纳入培训范围。同时,加强普通高校和职业学校的创业课程设置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安排劳动者创业所需的生产经营场地,搞好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,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,或利用原有经批准的开发区建设创业孵化基地。

    以创业带动就业,健全服务体系、提供优质服务是保障。健全创业指导服务组织,建立由各方专业人士、企业家、创业成功者组成的创业服务专家队伍,逐步形成创业服务指导专兼职队伍,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。根据城乡创业者的需求,开展项目推介、方案设计、风险评估、开业指导、融资等“一条龙”服务,注重对创业失败者的指导和服务,帮助他们重树信心,再创新业。组织各类培训机构按照创业用工需求开展定向、订单培训,为创业企业提供合适人才,为创业者和员工提供社会保障、人事管理、教育培训、职称评定、员工落户等便利服务。

    以创业带动就业,关系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。今年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经受了近几年来最为严峻的挑战,使得我国就业形势困难增多,就业压力继续增大。各级政府务必将促进创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,摆上就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。各地区要发挥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,建立有关部门共同参与、分工负责、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。要提高创业意识,建设创业文化,营造崇尚创业、竞相创业、褒奖成功、宽容失败的和谐创业环境和良好舆论氛围,使更多的劳动者敢于创业、乐于创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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